南京刑事诉讼律所

发布日期:2017-11-02 08:26:45 文章来源:
减刑与假释的不同之处
减刑,是对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予以减轻的刑法执行轨制假释,是对在押犯罪分子附前提的予以开释的刑法执行轨制.区别:
1.合用的条件前提不同.
减刑合用于除死刑外的其他4种主刑,不包括死缓;假释合用于有期和无期徒刑.
2.合用的实质前提不同:减刑是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;假释是确有悔改表现且合用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.
3.合用的限制前提不同.
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,管制,拘役,有期的不少于原刑期二分之1,无期不少于十年.
假释:有期的不少于原刑期二分之1,无期不少于十年.
且对累犯及杀人,爆炸,抢劫,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处10年以上有期,无期的,不得假释.